天地玄黄,阴阳聚而为云,和而为雨,凝而为雪,散而为露,自此十方衍生万物灵动。
天地一造而就,便无人能再逃脱出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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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洛华的酒肆里热闹非凡,热气蒸蒸间带着白巾帽的小哥端着盘子在其中穿梭着。
?这儿的房子大多都红墙绿瓦,有些情调的人家还会挂琉璃灯,被风吹着叮咚作响。
洛华是海商的港口,这里有钱人家很多。而暴发户心里却总是觉得文人比他们要高一等的,所以每家每户都喜欢种些文冠树,寓意着金榜题名。
江南水乡,人也都温柔。远离京城的权斗纷争,每个人似乎都在慢悠悠地幸福着。
“季小福!你给我站住!”
一声怒吼打破了街道上的平静,一名青衣少女追着前面那个到处乱窜的人。
季弗奔跑间不小心撞倒了前面阿婆的糖葫芦摊子,老太太哎呦哎呦两声,弯着腰开始拾。
“阿婆别捡了明天我过来赔给你!”季弗边跑边大声向后吆喝。
一直跑进自家商铺,季弗眼珠子滴溜溜四处乱转,他家生意太好,人头攒动根本看不清谁是谁。
他用力拨开挡在前面的几个人,终于找到那个身影,一把扑了过去。
“哥哥!哥哥哥哥!”季弗每次都这样,明明天天见面,但他抱林水渝的时候就特别开心,像得到了喜欢东西的小狗一样摇尾巴。
“怎么了?”林水渝让他抱了会儿,不动声色地慢慢拨开了季弗的手,“又闯祸了?”
林水渝比季弗高了一个头还多,季弗只能拽着他袖子仰头看他。
季弗一听哥哥这么问,顺势一撇嘴,“明明是何婉先欺负我的!”
说时迟那时快,何婉也追了上来,伸手就想去抓季弗。
季弗像条泥鳅一样一下蹿到林水渝背后,用哥哥的身体遮挡自己,还不忘伸出一个头冲何婉做鬼脸。
洛华的富商二代们总一起玩,虽说林水渝是季老板的养子,也勉强算是二代,但大家却都很少和林水渝来往。
倒不是排挤,而是不太敢。
林水渝人端的是一副白玉公子的好面相,人又格外聪明,去年得了院试第一,再过两年就要去参加秋闱乡试。
洛华一项崇尚文人风骨,大家都说老板两个儿子一个冰雪可爱一个又如此出人头地,实在是令人艳羡。
林水渝素爱安静,平时的爱好也不过是在房里读书作画。二代们把和他贴近了就让自己身上不识笔墨的蠢劲儿暴露,所以在他面前都有些端着。
只有季弗不管。
所有人都知道季弗爱他的兄长甚至要胜过父母。
季家夫妇行商事忙,年幼的季弗是林水渝一手带大的。虽然那时林水渝自己也没有多大,但也能一手抱着幼弟哄一手打算盘替养父母算账本。
季弗像是那种半涩的青梅,纯的要命,整个人都嫩生生的。兴许是因为被家里养的好,他身上总是那种刚刚好的温度,贴上来的时候又喜欢不自觉地拿软绵绵的眼神看人。
他很擅长撒娇。不是故意这么做为了换取什么,而是已经成了不自觉的习惯。
说话也慢吞吞地讲,还喜欢用些类似于“呢”“嘛”的拟声词结尾。
季弗出生的那一天久违地下了场大雨,那时洛华已经饱受旱灾之苦。人总喜欢有个精神寄托,他们便都说季老板的孩子是给大家带来幸福的宝贝。
他脾气偶尔有点坏,喜欢让所有人顺着他的心意来。但若是做的过了又会拉着对方的手道歉,那副委屈样谁看了都忍不住怜惜。
此时林水渝轻飘飘两句劝开了他们,却又字里行间偏心季弗。
何婉当然也听出来了,她哼哼两声一甩脑袋就离开了,嘟嘟囔囔说臭小福等你哥不在再收拾你。
她也不是真生气。
因为所有人都喜欢季弗。
除了林水渝。
现在是春末夏初,晚上还是有些燥热。特别是像季弗这种咋咋呼呼的性子,没动一会儿就觉得热。
他冲进林水渝房间,也不敲门,就直接进去把他哥哥手里的书扔在了床上。
自己黏黏糊糊贴上去说要和哥哥一起去亭子里睡凉席。
季家父母不在,否则看到了必要不痛不痒训季弗两句又影响哥哥读书。
林水渝除了是他们心中能带着自家飞黄腾达的状元郎备选,也是能帮自己料理甚至继承家业的好儿子。
虽然人心肯定更偏向亲生的,但季弗是笨蛋,不喜欢读书也不会算数,最简单的算术都要掰指头然后跟自己生闷气。
所以季家父母索性由着他,便护他纵他一辈子又如何。
他们以为自己死后林水渝也会继续让季弗无忧无虑的活着。
可能筹谋多年的人又怎会轻易露出自己的狼子野心。
他们都看不出来,季弗更看不出来。
明明说着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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