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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1章(1 / 2)

“爹他怎么能这么对您!”顾筝眼里都是愤怒,言语与肢体动作都恰到好处,“您为他掌管中馈,为他生儿育女,把他放在心尖上,有什么好的第一时间想到他爹怎么能宠那个贱人,还允许她生下庶子!他———”

“够了!女孩子家的,怎么能张口闭口就是贱人?”明明脸上的表情和眼睛里的神色都显示着对他的赞同,偏偏还要假惺惺地训斥,仿佛想要借此表现作为主母的大度,“她再怎么说也是你爹的身边人,你要喊她一声姨娘”

———又是这样。

每次都是这样。

顾筝环视着室内的一片狼藉,只觉得丝丝缕缕的气聚集着堵拥堵在心口,让他嘴里发苦,苦得想要吐出来。

这就是所谓的爱吗?

真恶心。

真恶心,哪里都恶心。

“娘,我知道错了。”他讨软服乖,“我是心疼你才会这样口不择言的,我保证再也不说啦!”

他已经在泥沼里了,他永远都挣脱不了这片泥沼了。

在高强度学习的第三年,顾筝开始得到一点来自母亲给予的权利,这一年,他八岁。

他终于从懵懂到清醒地明白———要让自己活得舒心快活,就要不择手段,没有人会把想要的双手奉上,他要自己去争、去抢、去夺。

人事物,都一样。

又过了六年,他娘便极少在他面前发疯了,因为顾筝会温温柔柔地笑着,帮他娘扫除一切障碍,让他爹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,只能爱着她。

他如幼年时那样伏在他娘的膝头,说着卖乖讨喜的话,无论他娘怎么试探,他都会笑盈盈地说:“我是娘的孩子,自然要站在娘这边。”

“阿筝啊阿筝”他的娘抚摸着他的头,慈爱地说,“你身上流着我的血,只有你懂我。”

“你为什么不是个女孩呢?”他的娘轻声呢喃着,“你要是个女孩,我就不用这么担惊受怕———”

她说着说着又自己否定:“不!你必须得是嫡长子,那个贱人生的孩子,不配继承玉郎的一切!”

顾筝伏在她的膝头上,发丝遮掩住了他的眼睛,也遮掩住了他冷漠的神情。

这个女人,这个他世俗意义上的母亲,因为“爱”,几乎要疯魔了。

他爹年幼时有一青梅,因为身份低微,只得给他做了妾,因为他娘是主母,所以还未进门前,那怀了身孕的妾便被灌了一碗堕子汤,两人还未见上面,便已结了怨。

他爹并不爱他娘,又出手护着那失了孩子的妾,还给那妾升了身份,两人年轻时常常不欢而散,好好一个主母,日子过的憋屈,时常郁结。

后来他娘怀了他,那妾便闹将起来,只是手段比他娘高明了无数倍,不仅没引得他爹厌弃,反倒愈发怜惜,怀着孩子的主母,独守空房竟成了常有的事。

后来那妾都欺负到脸上了,他娘竟然着恼的同时又慌了神,觉得她若是生下继承顾氏的嫡长子,那妾必然会不顾一切的报复———哪有胆战心惊,千日防贼的道理?

于是孕期的胡思乱想、丈夫的不作为、妾欺负到头脸上,最后竟成就了一场弥天荒唐,戏文里是狸猫换太子,戏文外是男儿作红妆。

顾筝刚开始发现自己男扮女装时,以为是出自什么利益交换的迫不得已,直到这些年断断续续拼凑出真相,才发现不过是蠢人的灵机一动。

可怕的是,蠢人有钱有权,兜住了这场错漏百出的荒唐。

以他现在的手腕,他都能想出好几种悄无声息解决了那妾的法子,可他娘却说“活人是比不过死人的”,若那妾死了,他爹才会一辈子忘不了她,她就永远争不过那个妾了。

死人或许会在记忆里被美化,可活着的人才拥有一切,活着的人才是赢家。

那个被他娘恨了小半辈子的妾死在顾筝的十六岁,或者说,死在十六岁的顾筝手里。

人心是经不起考验的,顾筝只用了几年,就挑拨了这份几十年积累下来的感情,那妾临死前说要见顾筝一面,顾筝没有去,败者就该长眠在地下,何必去听那死前的不甘遗言。

那妾的死讯传到他娘的耳朵里,他娘终于心甘情愿地交出了她手中最后的权利———她是宁氏最小的女儿,因着她嫁入了顾家,自然多给了她些钱财与人手。

没了这斗了半辈子的情敌,他娘终于腾出闲心为他筹谋,按着大殷习俗,贵女大多十五相看,十六定亲,再根据家人的疼惜程度,酌情留个一到两年。

顾筝,到了该定亲的年纪了。

因为要学的东西多,顾筝甚少出门交际,但得益于他那张雌雄莫辨的脸,依然有了京都第一美人的雅名,这样的美人若是匆匆低嫁,必要让人怀疑是做了什么令名节蒙羞的丑事,若是高嫁怕不是结亲,是结仇了。

也就是在这一年,顾铮遇到了只神气活泼的青雀儿,觉得沉闷无趣的生活有了些意思,也就是在这一年,他爹觉得“嫡女”花容月貌,动了将她卖个好价钱的心思,并付诸了行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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